2017-10-09 作者:科教处 来源:科教处 浏览量:
各科室:
为全面提高我市公共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水平,根据《苏州市市级“科教兴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州市重大疾病、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关键技术(研究)管理办法》,开展2017年度“苏州市重大疾病、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国家重大疾病、新发传染病、居民死亡原因前10位疾病的预防与控制技术,公共卫生领域检验、经血传染病检验和监测技术、监督和监测技术,健康危害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技术以及风险评估等技术。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学会中任有职务,并在市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2.项目开展单位具备开展新技术引进和科学研究的基础,具有用于项目开展的较为先进、完备的技术条件。
3.重点支持联合申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同类项目已被列为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不再申报。已承担过本专项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不予以申报。申报项目数量:市级以上单位不超过3个,市(县、区)级单位不超过2个。
2.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信。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查,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一票否决。
3.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4.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方法,请登陆苏州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管理平台进行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份,装订成册。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
科教处
2017年9月12日